四年前的我

今天早上,同事在回复博客的用户留言时,发现了我四年前写的一篇博客《参观惠灵有感》。

那是我在04年6月作为志愿者到惠灵服务后写的感想。那时我只知道志愿者,不知道NGO(这从文中的用语可看的出来),而惠灵是我近距离接触的第一家NGO,感受自然很多。

这篇文章,表达了我对志愿工作,特别是全职志愿工作的理解。有趣的是,当时的许多想法,到现在也没有太大改变。

例如,说项目模式的:

一个好的志愿服务模式对志愿组织是非常重要的,因为它体现了你的理念,你的独特性,它也决定 了你的项目是否有吸引力,是否容易传播和是否容易扩展。

这直接就表现在了多背一公斤的创意上了。

又如,说到人的成功:

一个人的事业的成功(这个事业不单指志愿事业),主要由以下三点决定:
1、 信念
2、 能力
3、 资源

其实一个组织的成功又何尝不是?而作为一个组织的领导人,他所关注的也无非这三件事(放到组织层面,里面的能力换成团队和战略更合适点)。

关于全职员工的待遇:

志愿工作者(注:即NGO全职员工)是优先于服务对象的,首先应该满足志愿工作者合理的劳动报酬,其次才是将资源分发到服务对象身上。

不能不坦白说,这两年受NGO圈的“熏陶”比较多,都不太好理直气壮地提这个问题了。但在个人的价值观中,给全职的同事经济上体面的收入,是我作为团队领导的义务。幸运的是,我们现在做得还不错,当然,我们一直在努力去做得更好。

四年前,我心目中的志愿工作(即NGO)应该是什么样子的?

它是开放的。

它是快乐的、有趣的。

它是张扬的、自信的。

它是以一种事业的形式来经营的。

它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。同时,也让自己变得更美好。

它能给志愿者以合理的报酬,这包括良好的个人成长,和经济上的明确体现――一个合格的全职志愿工作者,他应能获得不低于相同人群(以志愿者自身的教育和经验为标准)平均水平的收入。

我们常说,要找到最初的心。我想,这就是我从事这个行业的最初的心吧。我不是为了要成立一个NGO,而是为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而做这样的事,至于我们自己是不是NGO,甚至是不是符合国内主流NGO的标准,那真的一点都不重要。

自然,这条路上还有很多困难,寒冬正在降临,也许我们明年就会消失。但至少在现在,我们已经具备了所有四年前理想的萌芽,这是我在此刻感到最欣慰的一点。

About andrew

这是安猪的博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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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Responses to 四年前的我

  1. 肖申克 says:

    一年四季,挺过冬天

  2. lesley says:

    最羡慕的就是那些有信念的人

   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一件事真是挺痛苦的

  3. 小户 says:

    安猪加牛…
    我也加牛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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